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件,结案2014件,结案率86%,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亿零67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62万元。据初步预计,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0%,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 95%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 95%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 2%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字数达到了2万字,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0余天,加班加点达到4000多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次,金额13万余元。对我院取得的成绩,县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0件,对18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9.2%,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14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3、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开展了“阳光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实施“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
度进一步加大,增大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今年已向当事人通报案件500余次。二是实施《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制度,已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免费发放《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1066份。三是实施《债权凭证》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降低债权人风险,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已发放《债权凭证》12件,申请执行人均比较满意。四是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会战于10月26日开始,仅前三天就执结案件13件,部分执行2件,标的额达7.8万元。其中对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罚 ……此处隐藏10014个字……确司法政策导向,把握司法价值取向,突出审判工作重点,依法支持、鼓励和引导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的经济行为,保护创业,制裁侵权,惩罚犯罪,认真践行服务型、能动型、高效型司法。(二)审判执行要有新突破。一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力争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二要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三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力促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四要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规范执行工作,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强执行网络建设,创新执行管理机制。
(三)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着力解决群体性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调研,加强指导,创新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尽可能满足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扶危济困的温暖和司法救助的关怀。
(四)队伍建设要有新进展。深入推进各项主题教育,培养法院干警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与水平。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健全人民陪审员考评奖励制度,更好地实现司法民主。
(五)接受监督要有新姿态。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机制,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使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司法、支持司法、尊重司法、信任司法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县人民法院年终工作总结一、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维护稳定不松懈,深化管理不停步,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全年共受理(含旧存,下同)各类案件2527件
,办结2414件,审执结案总标的额2.3亿元,多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居全市前列,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宽严相济”促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6件308人,审结145件307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2.4%。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犯罪予以严惩,稳妥审结了公安部督办的伍视广、卢才刚等19人抢劫、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一重大疑难案件。全年共对89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危险驾驶罪的12名被告人中的11人判处了实刑。同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对113名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缓刑适用率为37%。继续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33名因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比上升43.3%,为聋哑被告人提供翻译4人次。
加强民商审判促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6件,审结1401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83亿元,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14件,调撤率为51%。认真审结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444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民间高利借贷案件和一般借贷案件混杂、大量被告刻意外出避债、下落不明等现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努力查明案情,共审结借贷类案件519件。制订《关于为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多项便利企业制度,要求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司法措施,共办结各类涉企纠纷368件,涉案标的额6906万元。借力“走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组织干警带案回乡走访,及时了解当地农民和企业的司法需求,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行政协调促化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案件46件。同时,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注重服务县重点项目工程,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逐步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发送程序。我院《关于农村离婚案件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注重执行工作促质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39件,执结822件,到位标的额4471万元,实际执行率81.2%,同比上升17.3%。加大财产调查力度,通过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传唤被执行人接受询问、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调查等各种形式,及时了解被执行人思想动态和财产状况。紧紧依靠金融、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等执行联动单位的信息配合,及时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本文来自Www.)充分利用省高院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系统”,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加大违法制裁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2人、限制出境8人、上报市公安局查控127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失信信息1149条、在外网发布被执行人信息931条,有力地打击了拒执行为。集中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程序终结回头看”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有效执结86件,到位标的额260余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基本宗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诉调衔接及司法确认。着重加强诉前引调工作,立案庭设立导诉员制度,由导诉员负责做好宣传、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力求矛盾化解在诉前。对诉前调解成功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及时将调解成果以法律形式巩固下来。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商业银行等单位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拓展调解平台,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诉调衔接机制全覆盖。注重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培训,派员参与业务指导和案件协调30人次。全年共委托调解各类案件235件,调解成功235件,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总数的20.71%,司法确认38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严格落实案件风险评估, 认真执行领导接访、中层接访、判后答疑等制度,做好释法明理,不断加强源头防范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通过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实地化解等有效措施,克难攻坚,共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5件,圆满完成了县信访局、县维稳办交办的xxxx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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